娄必县,重庆南川人,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现为重庆理工大学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,副教授,硕士研究生导师,主要从事法院制度、民事诉讼法学和知识产权的教学研究。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、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。在《法律适用》《知识产权》《法律和社会科学》《人民法院报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等刊物发文30余篇。参编教材2部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,省部级项目3项,厅局级项目1项,参研最高人民法院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重庆市社科联、重庆市知识产权局、重庆市科技局项目10余项。参与《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》修订工作。曾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征文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征文一等奖、三等奖,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新叶奖,以及国家“2011计划”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博士生论坛、中国法学会青年论坛、法学家论坛、区域法治论坛等各类征文奖励若干。荣立三等功2次、嘉奖3次,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表彰为“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”。